遊日旅客若被丟包 旅行社將受罰
台灣民眾赴日本旅遊人數持續創新高,但有國內旅遊業者率團赴日,遇有團員生病或受傷就把人「丟包」,甚至要求駐外館處派人照顧;針對這類離譜行徑,外交部已發函提醒旅行業者應加強維護旅客權益。
在日本大阪經營清河法律事務所的僑胞清河雅孝,最近也接到兩起台灣民眾糾紛案,都因為帶團領隊未妥善協助,導致國人事後求償困難。
我國駐大阪辦事處指出,近來多次接獲隨團赴日旅遊國人反映,因病或意外受傷時,導遊經常以需帶團為由將其單獨留置醫院或旅館。
更惡劣的是,部分導遊更直接撥打該處急難救助電話,要求立即派人協助照顧生病或受傷團員,「急欲將照顧傷病團員責任推諉於本處」。
大阪辦事處表示,國人赴日旅遊人數急遽攀升,該處接到的救助內容也五花八門,「國內旅遊業者罔顧自身應盡的責任與義務案件亦似有增加趨勢」。
清河雅孝說明,一位張先生5月和太太參加旅行團到日本東京旅遊,與禮品店的警衛發生口角,遭對方以柔道摔倒在地,陷入昏迷而送醫,結果旅行社人員不只漠視糾紛發生,事後也沒有採取任何措施,繼續行程。
還有一名去年參加日本島波海道國際單車節的張小姐,騎車途中被日人從後方追撞受傷,但帶團的領隊竟只顧自己騎車參賽,沒有立刻協助。她返台後想對這名日本人提告,旅行社也不理。
清河雅孝說,這兩起的求助案件一來時隔久遠,二來證據未能即時保全,索賠困難,他也說,國人在日本發生類似的事故應該不少,只是考量費用、時間和距離等因素,大多數會放棄索賠。
他建議,旅客遇到任何事故,都應要求旅行社通知警察到場調查及筆錄;如果旅行社不肯,語言也不通,就打電話到台灣駐外館處求助。這些動作都盡量在發生事故時就進行。
觀光局表示,旅行社帶團在國外遇到意外,駐外單位雖然可提供協助,但主要是較嚴重,或有死亡、涉及刑事案件的情況。不管團員有任何意外,旅行社必須妥善處置,絕不能有丟棄旅客的行為,否則除可對旅行社罰款,帶隊的領隊嚴重還可撤銷執照。